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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应急管理局开展环保设备设施安全专项检查

点击数:   发布时间:2023-05-29 10:36:31  打印

为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生态环境部 应急管理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环保设备设施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及省市县有关工作要求,近日,宿松县应急管理局对企业环保设备设施安全生产情况开展专项检查。
  检查组前往安徽森淼实业有限公司、宿松徽商长城能源有限公司、安徽天地高纯溶剂有限公司等重点企业,通过与企业负责人座谈、查阅资料、现场查看等方式,了解掌握企业环保设备设施的安装使用情况、主要工艺流程、安全风险管控及日常检查维护等相关情况。
  根据调研掌握的情况,检查组向企业提出明确的安全管理要求,一是加强源头管控。严格落实环保设施“三同时”建设要求,加强环保设施“新、改、扩”项目的安全管理,委托有专业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进行设计、施工和验收,依法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从源头上管控环保设施的安全风险。二是加强日常管理。企业要把环保设施安全落实到生产经营全过程各个方面,严格落实环保设备设施管理责任,建立健全环保设备设施台账和维护管理工作制度,开展专项安全培训教育和环保设施安全风险辨识及隐患排查治理,严格执行特殊作业审批制度,防范化解各类安全风险。三是加强智能防控。企业要在开展环保设备设施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的基础上,提升环保设备设施的信息化、智能化水平,采取气体检测、温度探测、报警联锁等技术措施,用科技手段取代人工检测,进一步降低人为因素干扰,降低运行安全风险,提升本质安全水平。(来源:宿松县应急管理局 撰稿人:汪琪栋 审稿人:董松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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