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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部署打击电毒炸鱼专项执法行动

点击数:   发布时间:2019-01-14 08:45:17  打印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推深做实河(湖)长制,建设水清岸绿产业优的美丽长江经济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元月8日我县印发《宿松县打击“电、毒、炸”鱼活动专项执法行动实施方案》,部署打击非法捕捞专项执法行动。
    《方案》指出,严禁任何组织和个人在长江宿松段和内湖水域使用电鱼、毒鱼、炸鱼等方法破坏水生生态和渔业资源进行捕捞,特别是对使用破坏强度大的电拖网作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禁止非法猎捕、非法驯养繁殖和违规经营利用长江水生野生保护动物,若有违者,将依法严惩,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禁止制造、销售电鱼毒鱼炸鱼等禁用渔具,一经查实,坚决没收制造、销售的禁用渔具和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方案》要求,各有关乡镇和县直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积极开展联合执法行动,严厉打击电鱼、毒鱼、炸鱼等非法捕捞行为,坚决杜绝以罚代刑;对阻挠妨碍行政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严厉打击;对涉嫌黑恶势力,坚决移送公安机关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下一步,县渔业主管部门将按照《方案》要求,提高政治站位,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县直相关部门和乡镇的通力配合下,发扬 “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奉献、特别有作为”的“中国渔政”精神,加大宣传、执法力度,积极作为,主动出击,打赢打击非法捕捞持久战、攻坚战,推进渔业经济高质量发展。(宿松县水产局  唐吕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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