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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松县开展“建设中层、赢在执行”和“满意股长”第三季度评议

点击数:   发布时间:2021-10-29 11:47:44  打印

  为进一步改进机关作风、提升机关中层干部执行力,10月26日下午,宿松县委组织部、县直机关工委、县人社局组织召开“建设中层、赢在执行”和“满意股长”第三季度评议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县“建设中层、赢在执行”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程向阳出席会议并讲话,县委组织部、县直机关工委、县委编办、县人社局等有关负责人以及56名评议人员参加会议,县直机关工委书记吴炳玉主持评议会议。
  程向阳在评议会上的讲话从优化宿松发展环境、强化“双招双引”工作、服务和改善民生、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等方面详细阐明了开展“建设中层、赢在执行”和“满意股长”评议工作的背景及重要意义,并就评议内容、方法步骤以及评议结果的运用作了详细说明。程向阳强调,开展“建设中层、赢在执行”和“满意股长”评议是进一步改进县直机关工作作风、提升县直机关中层干部执行力、更好地服务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每一位参加评议人员要站在全县工作大局的高度,本着对全县人民负责、对工作负责、对个人负责的态度,结合平时掌握情况,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进行评议。随后,吴炳玉就如何对被评议对象进行评分作了进一步解读,评议人员根据被评议对象的工作实绩结合平时掌握的工作情况逐一进行了评分。
  据悉,在县直机关开展“建设中层、赢在执行”评议和“满意股长”评议活动是县委安排的一项重要工作,评议对象为县政府直属单位和部分服务经济发展、服务群众的垂直单位中层主要负责人。评议工作按照“季度评议、年度评选”的方式进行,由“两代表一委员”、服务对象和市民代表和各乡镇、东北新城、经开区有关负责人组成评委库,对照参评股长填报的工作成绩单,结合平时掌握情况进行量化评分。年终综合评定为“满意股长”的,当年年度考核直接确定为“优秀”等次;确定为“不满意股长”的,其本人及所在股室人员年度考核均不得评为“优秀”等次,并视情调整其工作岗位。(县直机关工委 吴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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