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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知公告

宿松县直机关工委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 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点击数:   发布时间:2018-08-08 10:19:19  打印

 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预 算 数

决 算 数

 

2.00 

1.98 

因公出国(境)费

 0.00

 0.00

公务接待费

 2.00

 1.98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0.00

 0.00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0.00

 0.00

       公务用车购置

 0.00

 0.00

二、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宿松县直机关工委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万元,支出决算为1.98万元,完成预算的9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工委厉行节约,经费使用严格贯彻党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30条要求,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宿松县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经费管理暂行办法》。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宿松县直机关工委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万元,占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与2016年度决算相比,无变化。

2.公务接待费支出1.98万元, 2016年度决算相比,减少0.02万元,下降1%,下降(增长)的原因工委厉行节约。2017年宿松县直工委国内公务接待共36批次,440人次。主要是用于接待上级党组织调研、外地单位业务指导和工作调研等公务往来支出。经费使用贯彻党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30条要求,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宿松县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经费管理暂行办法》(财行〔201596号)相关规定。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与2016年度决算相比,减少0万元,下降100%,下降的原因是本单位没有购置公务用车。2017年没有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由宿松县机关事务管理局统一公开。2017年底,宿松县直机关工委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联系方式:宿松县直机关工委  政务公开电子邮箱:ssxzgw@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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