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松县直机关工委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 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
预 算 数 |
决 算 数 |
合 计 |
2.00 |
1.98 |
因公出国(境)费 |
0.00 |
0.00 |
公务接待费 |
2.00 |
1.98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0.00 |
0.00 |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0.00 |
0.00 |
公务用车购置 |
0.00 |
0.00 |
二、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宿松县直机关工委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万元,支出决算为1.98万元,完成预算的9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工委厉行节约,经费使用严格贯彻党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30条要求,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宿松县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经费管理暂行办法》。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宿松县直机关工委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万元,占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与2016年度决算相比,无变化。
2.公务接待费支出1.98万元, 与2016年度决算相比,减少0.02万元,下降1%,下降(增长)的原因工委厉行节约。2017年宿松县直工委国内公务接待共36批次,440人次。主要是用于接待上级党组织调研、外地单位业务指导和工作调研等公务往来支出。经费使用贯彻党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30条要求,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宿松县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经费管理暂行办法》(财行〔2015〕96号)相关规定。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与2016年度决算相比,减少0万元,下降100%,下降的原因是本单位没有购置公务用车。2017年没有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由宿松县机关事务管理局统一公开。2017年底,宿松县直机关工委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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